我院教、科研考核办法(试行)

2020-04-10 08:59 

为充分调动全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潜心研究、拼搏创新的科研生态环境,建立有效的科研工作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情况,我院根据安乐传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安乐传教师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院聘期内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师、实验员、实训中心实训人员、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把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注重专职教师、实验员、实训中心实训人员、辅导员们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

(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 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三)公开公正,操作简便。考核过程做到公开透明, 结果做到公平公正,操作流程简便易行。

(四)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年底取消评优资格;持续三年未达标,按学校聘期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要求

专职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教学任务基础上,至少申报或主持一项下面所列的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网络课程、课程思政、课程联动改革、教学团队、校本特色教材、新专业申报、示范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荆楚卓越育人项目、教学成果奖申报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其中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专职教师至少立项或主持一项。

四、教研、科研工作要求

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原则,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分类要求:

专职教师科研工作要求,其中A、BC项必须完成,D---H完成其中至少完成项;

实验员、实训中心实训人员科研工作要求:A、B至少完成一项,C项必须完成,D、E、F、G、H至少完成一项;

辅导员系列科研工作要求:A、B至少完成一项,C项必须完成,D、E、F、G、H至少完成一项。

A)在英文检索、双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中国知网收录)上发表教研或科研论文至少1篇。

B)申请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至少1项。其中正高级职称至少申请国家级项目1项或申请省级项目2项;副高级职称至少申请省级项目1项;中级及以下职称至少申请校级项目1项。具体项目类型见附录1。

C)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类指标,按照各部门老师人数平均分配。

D)获发明专利授权 1 项或其他专利、软著授权 1项(第一发明人);或申请相关专利1项(以专利局相关受理文件认定)。

E)指导学生参与校级、省级各类学科竞赛至少1项(提倡参加A、B类)。具体竞赛项目类型见附录2,以学校相关部门公布的竞赛项目为准。

F)指导学生申请校级课题至少1项。指导学生发表论文、各类专利获得授权。

G)出版著作、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前5名),或出版自选教材(前3名)。

H)学术活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及专业培训。

 

 

 

 

 

 

  

下一条:安乐传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