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2016-12-30 11:12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作用和责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坚持育人为主 保证教学质量

为保证培养人才的质量,院领导、广大教师都必须从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出发,重视加强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1.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体现学生为主体的要求。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全部教学过程,诸如选择教材、编写教学文件、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安排教学进度、进行课堂讲授等教师都起主导作用。教师的教学活动要紧紧围绕学生这一主体开展,注重对学生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治学态度和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教师还要注意为人师表, 言传身教,用自己崇高的思想品德,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影响学生,教书育人。

2. 新任讲课教师必须经过对所开课程各个助课环节的严格训练。要做到深刻理解和掌握所开课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必要的相关学科内容),讲课前应写好讲稿,并选择关键性章节在教研室或教学小组试讲。对新开课教师教研室应安排指导教师,并定期组织观摩活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3. 全体教师,特别是主讲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特别是教材、讲义的编写,现代化教学课件的研制开发,研究国内外教学发展动态。掌握教学活动的规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并积极承担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科研活动。

二、备课和讲课

1.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的规定,全面地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重点、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制订教学日历,认真地撰写教案。

2.任课教师在备课前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认真考虑与本门课程的衔接,积极地有计划,也通过各个教学环节的适当安排,解决有碍本课程教学的实际问题。

3.开课前,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教学日历,仔细注明各个教学环节(实验课、习题课、课堂讨论、上机等)、授课方法(使用多媒体课件)和要求,以便辅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配合工作。

4.讲授时要注意讲授内容的科学性与思维过程的逻辑性,要善于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能力。要做到语言流畅、精练,概念准确、板书工整、板面布置得当,要积极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直观教学和抽象思维相结合。

5.在保证完成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介绍学科前沿知识,适当讲授相关的学科历史、人物等知识。鼓励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但一般不得任意增加学时或变动基本内容。需要作较大变动,应经教研室同意并报系与教务处批准。

6.要建立主讲教师负责制,密切与助课教师的配合与分工,主讲教师既要全面负责本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又要从严要求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的学习方法的指导。

三、习题课和课堂讨论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课内练习,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巧。应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适当安排,列入课程进度计划。

2.必须配合课程讲授的要求,明确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内容。习题内容和份量应适当,要有一定数量综合、灵活的题目,以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持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教师,必须跟班听课,要认真领会主讲教师的教学意图,配合主讲教师全面完成该门课程的教学。

四、辅导和答疑

1.辅导答疑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不仅助课教师要做好,主讲教师也必须亲自参加,定期答疑以了解学生接受情况,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对学习较困难或向教师问疑较少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进行答疑。

2.辅导教师应和主讲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把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主讲教师,以便改进教学工作,并注意汇集学生所提的问题,作为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参考。

五、批改习题、作业

1.批改习题和作业工作,由主讲教师领导助课教师共同进行。要从学生的习题和作业中发现教和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2.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必须体现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份量要适当不宜过重。

3.教师批改习题、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量不少于1/3,并严格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还给学生重做, 发现抄袭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4. 习题和作业是对学生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可以将习题和作业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期末总成绩,也可以对不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习题和作业比例超过1/3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以不及格论。采取哪种办法教师应在绪论课中向学生提前讲明。

六、实验课

1.实验课是使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受到科学实验方法训练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验课,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培养学生正确地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在开设基本技能、基本操作的实验同时,应开设一定比例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并逐步开放实验室。

2.教研室(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教学实验课程,编写实验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实验原理,步骤与方法,实验预习与实验报告的要求,实验参考资料等)。单独设课的实验,要编写实验教材。

3. 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实验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认真准备实验,预先试做,每次实验前都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和其他资料的准备情况,排除故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4.指导教师应积极参加实验课程体系、内容、手段、方法的改革,参与开发研制现代化辅助实验教学课件。

5.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学生,加强检查,实验前要检查预习情况,合格者方准操作。教师要审查学生的实验数据,仔细批改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应令其重做。

6.对含教学实践、实验环节的课程,凡缺教学实践、实验环节的学生,本门课程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七、课程设计

1.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验问题、进一步提高计算、绘图和使用技术资料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课程设计中,应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

2. 负责组织课程设计的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课程设计指导书,选择和编制课程设计参考资料。课程设计的选题,必须保证达到基本教学要求,提倡联系工程实际。课程设计的份量要适当,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地完成设计方案、查阅手册和资料、计算和绘图、撰写计算说明书等。

3.指导教师必须熟炼地掌握设计内容及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使每个学生能独立地完成设计任务,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

4、课程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批改学生的设计说明书,根据每个学生的完成情况给出成绩。

八、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

1.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是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获得生产实际知识、以及学习生产组织管理、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了解现代科技、接触实际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应按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的要求,明确实习内容,制订实习大纲和落实实习计划。

2.实习必须由有经验的教师带队并报实训处备案。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场地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每个实习场地都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学生的实习工作。

3. 在实习过程中应要求学生认真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必须进行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做。

4.有关实习详细要求和规定见相关文件文件。

九、毕业设计(论文)

1. 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工作技能与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各教研室应提前作出计划,选好课题,安排落实指导教师。

2.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应从人才培养出发,首先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力求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式可以多样化,题目要适宜,要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4. 指导教师必须熟悉题目内容和要求,掌握有关资料和文献。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由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

5.毕业设计(论文)应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指导教师要深入了解和汇总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全面情况,以供答辩小组全面考核时参考。

6.有关毕业设计(论文)详细要求和规定见相关文件。

十、考核

1.考核是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督促学生经常地、全面而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教学工作的总结和检查。

2.考试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不应降低要求。期末考试应包括本学期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考试除包括基本的题目外,一般应有灵活应用题目及综合题。难易题目应适当搭配,以便评定不同程度学生的不同水平,其份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为宜。任课教师必须先试做一遍,以便更好地掌握分量。考前复习不准印发复习提纲,亦不得进行集体答疑。

3.笔试试卷实行A、B卷,试题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考卷必须装订成册。考试日程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商定或变更考试地点和时间。

4.平时测验要有计划地随堂进行,次数一般不宜太多。

5. 教师评分时,必须客观、公正,不能凭平时印象或主观要求偏严偏宽,要严格按照试题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考卷应保存四年备查。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按选课名单在正方教学系统中登记成绩。不得直接向学生公布成绩。

6.有关课程考核工作详细要求和规定见相关文件。

7.考试工作应严格按照考场规则进行,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应当场指出,考试结束后立刻填写违纪处理审批表,并于当天将此表和有关材料交到教务处。

十一、主讲教师

1.主讲教师由课程负责人提名,由系、教研室主任批准。已经批准的任课教师,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随意变动,如需更换主讲教师事先要报系审批。

2.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必须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时,由本人申请调课、或由所在教研室安排具有相应水平的代课教师,经系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如果是调课,出差完毕后,应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3.主讲教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包括变更课时、课程环节、授课时间、地点等)、停课、找人代课,否则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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