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课堂管理制度

2016-12-30 16:45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查课是了解教师及学生上课情况的最直接方式。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督促教师规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风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课方式

1、任课老师作为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学生的到课情况,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管理。任课老师必须于每次上课前进行点名,并记载学生出勤情况。每周二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情况周报表》将上一周每节课的课堂情况,以QQ群或书面形式交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于到课率低于80%或发生其它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班级,任课老师要第一时间与学生辅导员联系,协助管理课堂。

2、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到课情况是辅导员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协助老师进行课堂管理是辅导员的重要工作。辅导员按照日查周报月结的要求每天检查教室和寝室,督促旷课留在宿舍的学生去上课。根据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反馈的旷课学生名单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旷课学时达到违纪处分标准的,将学生情况告知家长。

3、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落实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不定期抽查课堂,了解学生及老师的上课情况。根据任课老师每周上报的课堂情况,汇总并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每周出勤率教师汇总表》,每周三集中公示,特别对于到课率低于90%的课堂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教师、辅导员)进行通报。每月25日按专业班级汇总当月到课情况,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月度学生课堂出勤率汇总表》报学院领导。

4、学院领导每周不定期抽查课堂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查课要求

1、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查课的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谎报、瞒报情况。

2、辅导员要加强学生的校纪校规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学习学籍管理条例和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用制度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

3、教学管理人员要对教师的教学日历、教案、课件、讲义等教学材料作课前检查。

4、为保证本制度的正常实施,实行领导负责制,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任课老师,院总支副书记负责辅导员,院办公室主任负责教学管理人员,保证本制度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三、相关管理制度

1、《安乐传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门课程无故缺课累计超过学期授课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期末成绩记为“无效”,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2、《安乐传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无故离校、不参加教学实习、军训、公益劳动,旷课10学时及以下者,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0以上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安乐传本科学生学位管理办法》:学生考试不及格或无效课程累计多于三门的,不予发放学士学位证。

四、按照学院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累计到课率低于90%的任课教师、辅导员将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机械工程学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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